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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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党校是在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对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党校日常工作等进行规划和贯彻落实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按照上级组织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议要求,提出学校党的组织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为完成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2.负责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使用、党内统计等方面进行指导、实施和管理。

3.努力探索新时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组织开展党建创新项目研究工作,做好党内各类评先奖优工作。

4.按照党章和上级组织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制定和完善党的工作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它组织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5.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负责全校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做好干部材料归档工作。

6.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全校处级及以下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使用、管理、调配、考察和评议等工作;抓好处级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

7.负责挂职干部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

8.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有关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干部申诉,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开展党员思想教育等工作。

9.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负责学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政策规章研究制定,组织协调或做好赣鄱英才555工程、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百人远航工程等专项人才工作。

10加强干部培训工作,做好学校处、科级干部及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完成好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交派的干部培训任务。

11.认真做好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

12.落实好干部监督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做好干部审查和出国政审及干部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及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处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

13.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